普通高中录取办法
1.保送生及优秀生录取办法
保送生及优秀生的录取办法按《沙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沙县一中招收保送生及优秀生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沙教〔2013〕66号)执行。
2.定向生录取办法
定向生的录取办法按《沙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3年招收高中“定向生”工作实施方案》(沙招委〔2013〕号)执行。
3.统招生(含正常缴费生和“择校生”)录取办法
(1)按思想品德、物理、化学、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体育等七科等级分确定入闱考生。即将每一位考生七个学科所取得的等级,按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对应10、8、6、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(七科等级分满分为72分),而后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:1.8比例确定最低入闱等级分。
(2)“等级+分数”录取。在入闱人数确定后,再根据招生计划数,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三科原始分,物理、化学原始分的30%、 20%折算分,七个学科等级总分,政策性加分或减分构成的总分,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物理、化学和思想品德三科成绩均达A级的考生,投档总分不再加分。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,参加普通高中录取。
(3)同分录取原则。若最后一名同分的,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;若仍同分,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;若仍同分,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。
正常缴费生录取后,按以上方法继续录取“择校生”。
4.同城化区域普通高中招生办法
三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学科“特长生”50名,三明二中面向全市招收“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”50名。三明一中、二中面向相关县(市)的招生指标,由原来各招收110名调减为60名。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“宏志班”学生55名,面向全市招收“美术特长生”60名,面向13所“美术基地校”招生50名。具体招生办法以三明市教育局通知为准。